南京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办理须知
一、所有毕业研究生须办理离校手续方可离校,否则,毕业生档案不予寄送。
二、按照学位材料归档要求一览表向学院提交下列材料,方能办理离校手续。
1.答辩材料:《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》一份、《毕业生登记表》一式二份(需贴本人像片)、《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》和《学位论文质量评议表》各一套、《硕士学位申请书》一式二份。
2.《研究成果知识产权认定书》一份。
3.提交《攻读学位期间主要成果情况表》一份(无论文发表不交此表)。
注:以上材料均可下载,因此除有关意见外,请用打印稿上交。
4.正式学位论文:硕士论文简装三本。论文封面须打印上分类号和学号。
5.学生证:全部交回注销。若有遗交,请本人登报挂失,凭收据注销。
三、上述材料交验合格后,按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,并填写《离校存查表》。尤其到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时,尚须提交论文一本。
四、离校手续办理完毕并签字盖章后,将《离校存查表》送至各学院研究生秘书。
研究生院